大名冠小名现象分析.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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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名冠小名现象分析
【摘要】大名冠小名是古代汉语的一个重要现象,即表示事物总称的语素在前,表示事物具体特点的语素在后,由两个语素组成的复音词。在表义上,随着时间的不同而有一定变化,总的看来,意义或偏指大名,或偏指小名。正确理解语言中的这种现象有助于准确理解古汉语的词义。本文对大名冠小名这一现象进行了解释,对《诗经》中的符合大名冠小名形式的词进行了系统的整理与分析,总结了大名冠小名的词发展变化的规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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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大名冠小名;《诗经》;变化规律
大名冠小名现象自被提出以来一直受到学者的重视并获得认可,对于匡正前人的误训,正确理解词义有很大的帮助。大名冠小名是古代汉语的一种构词方法,清末学者俞樾在《古书疑义举例》中首次提出“乃古人之文,
�有�大名而和之於小名,使二字成文者”,并举了草芥、禽�等例对这一现象进行阐释。大名是事物的总称,比如草、禽、兽、鸟、虫等,小名是事物的专名,比如芥(小草)、犊、兕、乌、蝗等,通过大名冠小名的构词法,出现了草芥、禽�、兽兕、鸟乌、虫蝗这一类词,大名在前,小名在后,表示特定的意义。
王建莉在《大名冠小名���解》中指出大名冠小名的词有的表泛指,有的表特指,有的二者兼有。综上看来,大名冠小名的基本形式是中心词+修饰词,我以《诗经》为例,将此类词进行整理并分析其词义。
《卫风・木瓜》中有“投我以木瓜,报之以琼琚”“投我以木桃,报之以琼瑶”“投我以木李,报之以琼玖”的句子,根据汉语大词典的解释,木为“木本植物的统称”,瓜是“葫芦科植物”,桃、李均为树名。因此,木瓜、木桃、木李都是典型的大名冠小名,并且均表示特指。“琼”为美玉,《毛传》解释“琼,玉之美者”,即可理解为美玉的统称。琚,《毛传》解释“佩玉名”一说“石之次玉者”。瑶,孔颖达说是“美石似玉者”。玖,《说文解字》中是“石之次玉黑色者”。根据这些解释,琚、瑶、玖都是某种玉石的名字,因此,琼瑶、琼琚、琼玖也是大名冠小名。根据全篇来看,这三个词的意义是特指。
《齐风
・著》中,“俟我于著乎而,充耳以素乎而,尚之以琼华乎而。俟我于庭乎而,充耳以青乎而,尚之以琼莹乎而。俟我于堂乎而,充耳以黄乎而,尚之以琼英乎而”。文中有琼英、琼华、琼莹三词,很多人会以为是指玉石的光泽,但仔细揣摩该篇中这几个词的意义,指的是某种玉石。《毛传》中“莹,美石也”“琼英,美石似玉者”“琼华,美石,士之服也”,由此可见,英、莹、华都是小名。琼华、琼英、琼莹是大名冠小名,词义也表示特指。
《秦风
・渭阳》中“何以赠之大名冠小名,琼瑰玉佩”,孔颖达疏“瑰是美玉之名”,《毛传》说“瑰,石之次玉”。因此,琼瑰是大名冠小名,但此处“琼瑰”与“玉佩”并列,词义应为泛指玉石。
《豳风・七月》“七月流火,九月授衣”。高亨注:火,星名,又名大火,即心宿。“星火”一词在古书中是专指火星的,应注意,但该篇中并未出现“星火”一词,在此只是指出。下文中有“取彼斧�,以伐远扬”,“取彼狐狸,为公子裘”。�指方孔的斧大名冠小名,因此斧�应为大名冠小名,义表特指。但“取彼狐狸,为公子裘”一句,孔颖达疏“取狐��之皮�公子裘”,如果遵从这样解释,诗经中节与节之间结构是相似的,那么斧与�也是分开指两种工具,不是大名冠小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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