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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大食人俑看回族文化

来源:算命网    时间: 2022-04-08

从大食人俑看回族文化

随着唐代的发展,越来越多的艺术作品像雨后春笋一样纷纷涌现出来。到了唐朝的鼎盛时期,出色的艺术品更是数不胜数。陶俑的制作不始于唐代,然而唐代对异族客人的雕塑绘画,以及文字记载远多于唐前历朝。我要讲的就是唐代的大食人俑。

大食人俑左臂按于胸前,右臂下垂至腰间,手中握胡瓶,模样拘紧而谦恭。俑头戴尖顶折沿帽,身穿右衽衣,腰中系带,足登长筒靴,肩背行囊,手执汤瓶,身体前倾,作行进状。

唐代的“大食”之称是经过几番演变后的称谓——大食最初是汉语称呼阿拉伯人所用,当波斯被阿拉伯人侵占后,波斯人也被称做大食人;阿拉伯继续侵占中亚地区后,该地区的波斯语系民族和突厥人也变成了大食人,此时的大食早已不是阿拉伯人的概念了。这个作长途跋涉状的大食人俑是我们见证唐代丝绸之路上古代回回商队的一个缩影,形象而生动。

从这个大唐人俑身上,我们可以或多或少的了解到一些现在我国回族的文化及其传统。从这些文化中我们又可以延伸出一些其他的我们不熟悉的文化内涵。让我们从不同的方面来了解一下回族文化。

一、服饰

《新唐书》第一次记载了回回人的形象和服饰。据称:“大食本波斯之地,男子鼻高,面黑而髯,女子白皙,出门障面,系银带,佩银刀……”唐宋时期,有不少波斯、中亚来的商人,一般都被称为“蕃客”。唐代流行西域地区以及波斯等国的胡服,形制为锦绣浑脱帽,翻领窄袖袍,条纹小口裤和透空软锦鞋。流行的原因是初唐至盛时期,中原与古波斯经济文化交往及胡舞的兴盛,以长安为中心的唐帝国居住着大量古波斯、回鹘、粟特为主的胡人。这些胡人带来的音乐、舞蹈和着装特色在社会上产生了深远的影响,胡服流行于唐朝开元、天宝年间,主要特点有梳辫盘髻,卷发虬髯、高尖蕃帽、翻领衣袍、小袖细衫、尖勾锦靴、葡萄飘带、玉石腰带等。近代发现的大量头戴尖顶帽,身穿开领衣,或手执胡瓶……,以胡人形象为蓝本所隋唐时期的被考古学家称为“胡俑”的陶俑,也反映出了当时回族先民的服装特色。

到了宋代,回族人服饰开始分为两种,一种是民众生活服饰,一种是宗教人士或仪式的服饰。当时拜火教、摩尼教(明教)宗教人士多穿白色衣服,如拜火教宗教人士习惯用白布包头;拜火教之后的摩尼教则是头包白布或戴白帽,穿白袍“并素冠服”,所以也被称之为“白头教”,但是对回回大众在日常生活中则无此要求。当时的犹太回回多习惯戴蓝色小帽,所以又称为蓝帽回回。总的来说当时回族男子头缠“戴斯达尔”、戴各种样式和花色帽子比较普遍,女性服饰则用各种回族特色的花纹图案进行装点。

元代回族人制造一种很精美的服饰——纳失失,纳失失为波斯文Nasij的译文,是一种中亚、波斯地区的著名纺织品。纳失失以丝绸等为原料并嵌有金线和珍珠,颜色鲜艳,样式新颖,被视为珍品,纳失失图案的主纹每取严格的对称形式,辅纹则精巧细密。“撒答刺欺”也同为西锦的一种,多用犬、兔毛根据中亚、波斯丝织品精织而成,非常精美。

随着社会环境的发展,回族的穿戴打扮越来越丰富多样。

二、饮食禁忌:

回族的饮食习惯,除了主食和汉族一样以面、米为主外,在肉食方面禁忌颇多。

回族禁食猪肉。回族对这一条执行得极严格、认真而自觉。在穆斯林心目中,家畜中的猪,贪馋、懒惰、丑陋、愚蠢,在污泥中打滚,令人作呕、生厌。因此,迄今为止,一切禁忌中,首推禁猪这一条,执行得最坚决,也最普遍。同时由禁食猪肉又引起一系列连锁反应,

发展到禁用猪皮制的皮鞋、皮衣、皮带,禁用猪鬃制的毛刷、牙刷,不用含有猪油成份的肥皂、香脂等生活用品。不仅如此,穆斯林甚至避讳谈“猪”字,把它称为“黑牲口”,或者用阿拉伯语译音为“狠基勒”。

回族禁食的食物,在兽类方面还有狗、狼、虎、驴、猫等;在禽类方面有鹰、鹞等凶禽。穆斯林为什么禁食上述动物呢?伊斯兰教学者刘智在其所著《天方典礼》一书的“饮食篇”中是这样解释的:“性善之物,食之能助人志奋,以勇于行道;不善之物食之,则耗蚀性良,以致事理乖张。”他列举的性恶之鸟兽约有20种,为穆斯林所不宜食者,这些鸟兽的特征是:暴目者、锯齿者、环啄者、钩爪者、啮生肉者、杀生鸟者、同类相食者、恶者、暴者、贪者、吝者、性贼者、污浊者、秽食者、乱群者、异形者、异性者等。

回族禁食自死之动物、动物血。这些禁忌均源于伊斯兰教的经典规定。《古兰经》明确规定:“准许他们(指穆斯林——引者)吃佳美的食物,禁戒他们吃污秽的食物”。禁止他们吃自死的动物、血液以及确非真主之名而宰杀的、勒死的、捶死的、跌死的、触死的、野兽吃剩下的动物,但宰后才死的仍可以吃。以现代人的眼光看,不食自死动物和血液,在卫生科学上是有道理的,因为自死的动物和血液,有可能含有诸多病菌,吃了自然对身体有害而无益。

按伊斯兰教礼仪,宰鸡、鸭、鹅、牛、羊、驼一类可食的动物时,必须念“台斯米”,即诵读“奉其主之命”才合教法。

饮酒也为伊斯兰教所严格禁止。《古兰经》规定:饮酒、赌博、拜像、求签,只是一种秽行,只是恶魔的行为,故当远离,以便你们成功。”

回族也不抽烟,认为抽烟,特别是抽鸦片是一种犯罪,所以过去回族抽鸦片的很少,“百里无一”,男女老少皆知道它的毒害。因此,长辈对晚辈,妇对夫都常常进行劝导教育、敲警钟。

三、语言文字:

唐、宋时期,从波斯、中亚一代通过丝绸之路来华贸易的商人,把古波斯语为主的语言自然而然地带到了中国。

由于元代的开放政策,回回人不但讲波斯语为主的语种,朝廷还为回族使用这些语言文字提供了有利条件。直到元末明初,虽然有一些政治、经济、文化的上层回族人士,处于社交和仕进也学习汉语,但在整个回族内部主要还是使用波斯语。这一时期,在回族当中还出现了波斯文与汉文对照的各种公文、门牌、腰牌甚至通行证等。同时宋元时期的回回色目文人和官员,作为承上启下者,他们一方面作为统治者的得力助手要把事情做好,一方面要同汉人搞好关系,对上对下,均要小心翼翼。在熟练掌握波斯语、蒙古语的同时,他们还要能以高难度的古汉语写诗度曲与汉族精英交流。

明朝初期的洪武元年(公元1368年),据说皇帝曾下诏禁止胡服、胡姓、胡语,回族的语言被压制,但波斯文在回族人生活中依然占有重要地位。

明朝政府在15世纪建立的负责翻译波斯语文的机构和学校——回回馆。回回馆始建于南京后迁往北京,到18世纪中叶大约存在了约340年之久。明朝后期至清王朝,朝廷对外实行封闭政策,不准启用回回姓氏,回族语言自然也受到限制。如清代安徽巡抚鲁国华向皇帝告御状,说内地回族“异言异服”,请求取缔。清王朝还采取措施,强迫回族迁徙,分布成诸多小群体的回族大都生活在周围多是汉族的环境下。这样使回族的语言逐渐衰落,而因逼迫和处于日常交际需要学习汉语的越来越多。同时由于宗教变故原因,一些阿拉伯语词汇的使用频率也逐渐增多,但常用的波斯语词汇仍有不少保留。

四、传统节日:

回族有三大节日,即开斋节、古尔邦节、圣纪节。这些节日和纪念日都是以伊斯兰教历计算的。回族的节期是按伊斯兰太阴历计算出来的,节日在一年的哪一天,按日历计算,年年都有变化。

开斋节是回族的重大节日之一。按伊斯兰教法规定,伊斯兰教历每年9月为斋戒月,伊斯兰教历的9月,穆斯林习惯用阿拉伯语称呼为“莱麦丹”月,“莱麦丹”是练的意思,即练思想、练意志、练身体,也称“斋月”,通常也称“封斋”、“把斋”。凡成年健康的穆斯林都应全月封斋,即每日从拂晓前至日落,禁止饮食和房事等。封斋第29日傍晚如见新月,次日即为开斋节;如不见,则再封一日,共为30日,第二日为开斋节,庆祝一个月的斋功圆满完成。是日,穆斯林前往清真寺参加会礼,听伊玛目宣讲教义。

古尔邦节起源于一个伊斯兰教故事:真主为了考验先知伊卜拉欣的忠诚,在夜里降梦给伊卜拉欣,叫伊卜拉欣宰杀自己的儿子献祭。伊卜拉欣毫不犹豫地照办了。在他要用刀子割断亲生儿子伊斯玛仪的喉管时,真主便派使者用一只黑头绵羊替代了伊斯玛仪。因为有此渊源,在过古尔邦节的时候每户穆斯林都得至少宰杀一只羊,有的还宰牛、骆驼、马,哈萨克族与柯尔克孜族,家里实在太穷的也得宰杀一只鸡。但是受到各种条件的限制,现在的城市穆斯林只好在市场上购买宰杀好的牛羊肉了。节日清晨,穆斯林要沐浴熏香,严整衣冠,到清真寺去参加会礼。古尔邦节这一天清晨的礼拜,是一年中规模最大的一次礼拜,所有的成年男人都得去当地的礼拜寺参加聚礼,场面颇为壮观。

圣纪节,是纪念伊斯兰教先知穆罕默德的诞辰和逝世的纪念日。由于穆罕默德的诞辰与逝世恰巧都在伊斯兰教历三月十二日,因此,回民一般合称“圣纪”。节日这天首先到清真寺诵经、赞圣、讲述穆罕默德的生平事迹,之后,穆斯林自愿捐赠粮、油、肉和钱物,并邀约若干人具体负责磨面、采购东西、炸油香、煮肉、做菜等,勤杂活都是回族群众自愿来干的。回民把圣纪节这一天义务劳动视为是行善做好事,因此,争先恐后,不亦乐乎。仪式结束后,开始会餐。有的地方经济条件较好,地方也宽敞,摆上十几桌乃至几十桌饭菜,大家欢欢喜喜,一起进餐;有的地方是吃份儿饭,回族群众叫“份碗子”,即每人一份。对于节前散了“乜贴”,捐散了东西,而没来进餐的,要托亲友、邻居给带一份“油香”去品尝。

回族是一个有着悠远历史的民族,回族人民勤恳、朴实,做事热心、仗义。他们在自己的土地上踏实工作,勤勤恳恳,坚守着自己的信仰和习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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